音乐类专业高考政策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省统考均在当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校考均在当年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考试时间以2012年度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和院校颁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专业的,必须参加省统考。目前,全国各地均实行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一些有条件的省份还组织了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考生只有达到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
  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能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类: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多是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适宜有艺术特长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2.器乐类:主科(相关器乐择其一)、声乐、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除了钢琴外,其他所需乐器需要考生自己携带。
  3.舞蹈类:形体素质测试;舞蹈基础,自备小节目表演;乐感,听音乐即兴表演;基本功测试,如柔韧性,弹跳,转翻等;自备舞蹈表演;舞蹈艺术常识测试。
  所需伴奏带、服装、道具等,均需要考生自己携带。
  4.导演类:朗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皆可)、自备节目(戏曲、武术、体操、乐器、演唱、舞蹈等,任选一项)、命题表演、作品分析、命题编讲故事、口试等。
  评委老师多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5.播音主持类: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改编主持、回答考官提问、综合素质考查等。
  如果是英语播音专业方向,则英语口语要特别出众。
涉及到具体的艺考院校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须请各位考生仔细参考各高等院校有关政策的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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